| 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经理)的任务、职责和职权 (一)项目负责人(经理)的任务 新产品开发实行项目负责制,因而项目负责人(以下称项目经理)的任务即是项目组的任务。主要任务是: 组织并动员项目组全体人员,积极主动地按标书要求搞好市场调研、预测、设计、试制及与其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新产品开发质量,降低开发成本和新产品目标成本,按投标进度要求完成新产品开发任务,投放市场后达到或超过销售量目标命中率。 (二)工作职能与要求 负责新产品开发全过程的策划,组织编制项目组实施的各种新产品开发工作计划,包括:a)设计进度计划;b)工艺准备计划;c)工装模具准备计划;d)工序质量控制准备计划。以及向配合部门提出:a)检验准备计划;b)新的外购外协件、物资准备计划;c)人员准备计划的要求,d)外供零部件计划,经开发部门领导审定后交有关部门。 负责所承担新产品开发的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及其销售量预测,并请销售部门经理确认。 负责组织编制技术任务书,并根据评审和批准的“任务书”进行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进行技术设计时应编写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估算提出开发成本和产品目标成本;参加任务书评审和设计评审;进行设计验证;负责审定新产品总图及一级部件图。 负责组织样机试制工艺准备和工装准备,以及新的工位器具准备,了解并掌握检验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承担的检验准备、物资准备、生产配合安排、人员准备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协助解决或汇报部门领导。 负责组织项目组人员进行样机试制及小批试制,作好技术服务和试制记录,编写技术总结,为鉴定作好准备,参加鉴定会,以鉴定方式进行设计确认。 根据样机试制技术总结和鉴定书,组织修改产品图样,全面进行工艺准备、工序质量控制设计和模具准备,通知有关部门作好小批试制的检验、物资、生产安排、人员准备。 项目经理通过项目副经理作好小批试制和试生产管理;会同项目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作好试制鉴定的准备工作,参加鉴定会。 在新产品投产前,负责整理修改作好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序质量控制的准备,督促检验、采购、行政部门作好检验、采购供应和人员准备工作,使新产品全面具备投产的条件。 负责组织解决投产后新产品发生的质量和技术问题,作好技术服务,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负责组织作好新产品投放市场的技术准备工作,包括编写使用说明书、新产品广告宣传材料、培训促销人员的教材等;参加质管部门组织的新产品投放市场准备工作评审。 负责跟踪新产品商场销售,掌握初期销售量,分析销售趋势,计算销售量命中率。 负责新产品投放市场初期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发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三)项目经理的责任与考核 项目经理应对新产品开发的质量好、速度快、价格低、命中率高负责,并对此四项职责进行考核。 命中率考核 对由于市场调研工作不够充分,未准确地掌握顾客需求,新产品开发中途夭折或市场不接受(无销售量),扣除全部新产品开发奖金(由于公司领导责任另议);对销量未达到目标销售量的新产品,则除按规定比例减少销售量奖金金额外,当销售量少到一定水平时,则另增加扣罚比例。 计划进度考核 对未按“年度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进度或投标标书规定的时间投产或投放市场负责。拖期10~30天扣4%;拖30天以上扣6%。 质量考核 对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工装设计和工装质量发生问题,凡在试制过程中解决的,企业对项目组不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可对责任者考核),但在投产后将新产品质量问题带入生产中的要进行考核。根据质量问题造成后果分为大、中、小三类;其扣罚总奖金比例为:小问题扣1%;中问题扣3%;大问题扣5%。将质量问题带到市场影响销售,其扣罚比例加倍。 成本考核 新产品成本包括有开发成本和目标成本两项,以超出幅度来考核,其扣罚为总奖金的比例,如下表。 成本类别 扣罚 超出幅度 10%及以内 10~20% 20%及以上 开发成本 0.5% 1% 1.5% 目标成本 1% 2% 3% (四)项目经理的权力 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动和安排项目组人员的工作,对不服从调配和多次未能完成任务的人员,有权调出项目组交技术开发部门领导另行安排工作。 为了保证完成阶段性目标(样机、小批、批试),有权采取紧急措施调整阶段性的工作项目或进度。 对开发成本内的费用,根据需要有权进行调整使用,并将调整结果报归口部门、经营部门备案。 对未按项目组提出的计划要求时间完成新产品开发准备工作的部门,有权提出扣罚建议交归口部门、经营部门进行扣罚。 项目组的奖金,在按人员技术等级分配的基础上,有权根据工作业绩、贡献进行调整分配(增加或减少)。 项目副经理是项目领导岗位人员,对本人直接领导的试制阶段参与人员和工作具有上列1~5条权力,但应提出建议,并参加项目经理共同研究和决策。 项目经理在设计、试制、批量试生产阶段,有权签批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序质控文件,以及这些图样和技术文件的修改;新产品投产后的修改审批权仍按原有关管理标准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在试制和批量试生产阶段,根据有关管理标准规定程序,有权批准零部件的临时脱离和回用。 (五)项目副经理的任务、工作职能和考核 领导和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小批试制和批量试生产(全新产品)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按计划完成试制或试产任务。 在试制和试生产中验证工艺、工装和工序质量控制设计。 组织工艺人员进行技术服务,作好记录。 为编写试制或试产的技术总结提出资料。 项目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未作好小批试制和批量试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未按计划进度完成试制或试生产任务负责,根据拖延时间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扣罚,扣罚比例副经理为70%,经理为30%。 |